最近,央媒再度聚焦“高仿车险”话题。
其实这也是一个老话题了。
所谓“高仿车险”,就是打着正规保险公司的名义,兜售“车辆安全统筹”。
结果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购买了“高仿车险”的用户,在理赔的时候,求告无门。就连当初联系的业务员,要么找不到人,要么电话不接。
一些营运车辆,尤其是一些大货车,由于使用频率较高、容易超载事故等原因,一些保险公司不愿意承接这些车辆。于是十多年前,开始发展交通安全统筹,本意是提倡行业互助。通过向车主集资的方式,要求车主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来为参与统筹的大型、重型货车等车辆提供保障。然而,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和有力监管,这一政策逐渐偏离了初衷,被一些企业用作非法获利的工具。
这些公司给客户打电话推销的时候,以某某保险公司的名义,而且有相当大的折扣,等到用户支付完后,收到的所谓商业保险合同变成了安全统筹公司的一份经济合同。一些普通家用轿车车主由于分不清两者区别,很容易被诱导。
成立车辆统筹服务公司并不需要特殊的资质,也不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导致资金流向根本不透明,给车主们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根据报道,有些安全统筹公司因为理赔款迟迟不能到位,甚至提出以实物白酒代替赔偿的荒谬方案。
更有的连公司都找不到了。
这竟然颇有点像当年暴雷的P2P。
企查查上,公司名字带“安全统筹”字样的有5000多家公司,有不少是最近一两年成立的,而且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了失信企业。
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
所以车主购买车险还需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否则最后受损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相关凭证与保险公司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合同的标识不同:
保险公司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和电子保单凭证均会标明“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电子保单)”字样。
而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车主签订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它的电子凭证和条款中炒股杠杆平台,也不会出现“保险”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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